三點多接到秘書電話,質問我為何沒去上班?

問得我一頭霧水。

明明我提辭職的時候,她就跟我說不用做到五月底,到上週五,我照做了,也盡
量交接完了,結果打這通電話給我是什麼意思?說我誤會她的意思,那為什麼要
講這種誤導的話,還解釋說到上週五是指交接的部份,既然我寫到五月底就應該
到五月底,天啊!講話怎麼可以這麼不清不楚啊!

問她我有沒有休假,又舊話重提,說之前去竹北出差的假日已經被我後來請假給
請掉了,那七天則沒有假,不然我怎能多領五千?

靠!就真的不把人當人看了!做召集人領五千就準備做到死不用休息就對了!

我非常不爽,回她說,那我的薪水就算到上週五。就把電話掛了!

真的很慶幸我決定離開,就算窮死也不會想再去這種公司上班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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