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把拔離開之後,至今已經過了十個月,對方總算有行動了,對我提起認領
無效的民事告訴,要我負擔訴訟費用,她的理由是,當初把拔是迫於無奈和
基於朋友道義幫朋友認領我的,還說把拔常跟她說我的生父在日本未回,我
是個父不詳的孩子,所以我不是把拔親生的!

這種智缺可笑的理由虧她編得出來,應該叫她去寫金色摩天輪或天下第一味
的劇本才對!

不管是把拔的兄弟姐妹、朋友,任何人看到我和把拔,都說我超像把拔的,
體型像、個性像、連打噴嚏的樣子也像!

她們從來沒見過我,就否定了我和把拔之間的血緣關係!

看了好生氣好生氣好生氣好生氣好生氣好生氣好生氣好生氣!!!!!!!

今天接到地方法院家事庭的通知,叫我12/6要出庭,放馬來吧!

想逼我去驗DNA是吧?

真金不怕火煉,我沒在怕的啦!

她既然要做人做得這麼絕、這麼惡質,以前因為把拔在,所以我們總是忍耐
低調,現在把拔不在了,我們不需要再容忍這樣惡劣的行徑!

把拔,我好想你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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